贵阳中医学院简介
贵阳中医学院创建于1965年。建院以来,学校秉承“厚德明志,笃学力行”的校训,坚持“发展为先、质量为本、创新为源、育才为用”的教育理念,以培养高等中医药人才为己任,已发展成以中医药为主、多学科支撑、办学层次较为齐全,集教学、科研、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本科院校。2006年被省政府批准成为“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校”,2008年被教育部评为“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”。
学校地处贵州省省会城市贵阳,现有南校区、北校区和花溪新校区3个校区,占地1786.24亩。其中花溪新校区占地面积1501.5亩,省发改委批复建设面积59.08万平方米,规划容纳学生1.7万人,工程总投资17.171亿元。到2014年底,一期总图90%完成,花溪校区初步建成,实现了校区主体搬迁。
现有基础医学院、药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部,有中医研究所、中药研究所、民族医药研究所等10余个科研机构,以及第一附属医院、第二附属医院两所直属附属医院, 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、14所临床实习(教学)医院、46个非医类专业实习基地。
第一附属医院(第一临床医学院)简介
贵州省中医医院成立于1956年,经过50多年的发展,现已成为贵州省规模最大的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为一体的“三级甲等中医医院”。 医院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近50000平方米;全院在岗职工1176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16人(正高职称51人、副高职称81、中级职称162人)。现拥有省级专科医院4个(贵州省肛肠病医院、贵州省针推医院、贵州省脑病医院、贵州省骨伤医院);省级诊疗中心2个(贵州省中医眼底病诊疗中心、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内分泌诊疗中心);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4个(内分泌、脑病、肛肠、肝病脾胃病内科);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(中医内分泌病学、中医脑病学、针灸学、中医肛肠病学、中医眼科学、中医护理学、民族医学 —苗医学、中医心理学、中医预防医学),“十一五”重点专病项目3个(糖尿病、脑卒中、眼底病),“十一五”重点专科(专病)强化项目1个(甲状腺专病),“十二五”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(脾胃病科、肛肠科、急诊科),“十二五”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(护理学);贵州省第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重点学科3个(中医肛肠病学、中医皮肤病学、中医肺病学),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个(骨伤科、肺病科、脾胃病内科、肛肠科、妇科、皮肤科、肾病内科、急诊科、肝胆外科、心内科)。
第二附属医院(第二临床医学院)简介
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(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)建于1981年,1995年通过国家级“爱婴医院”、1997年通过“三级甲等中医院”的评审、2012年通过复评,同年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,并挂牌为“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”。我院现已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、技术力量雄厚、设施设备先进,融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。现有临床科室34个、医技科室9个、编制床位1200张。现在岗职工1203人,医师355人,博士25人,硕士190人,硕博比50.7%,师承博士后导师1人、博士生导师4人、硕士生导师82人。医院现有国家中管局重点学科4个,国家卫计委临床重点专科2个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5个,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个,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6个。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个,省级重点专科15个,省科技厅及省教育厅创新团队各1个、省级教学团队1个、省级人才培养基地1个、省级实验示范中心1个。
贵阳中医学院2017年引进博士需求一览表 |
进人部门 |
岗位类别 |
学历学位 |
专业要求 |
第一临床医学院 |
专业技术岗 |
研究生博士 |
中医、临床、检验、药学专业 |
实验动物研究所 |
实验室实验员 |
研究生博士 |
基础兽医学、兽医学 |
研究生院(学科办) |
专业技术岗 |
研究生博士 |
医学门类 |
基础医学院 |
教研室教师 |
研究生博士 |
中医基础理论、中医诊断学、内经、医史文献、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、中医临床基础、中西医结合基础、中文、文化学、养生学、人体解剖学、组织胚胎学、免疫学、病原微生物、微生物学、细胞生物学、分子生物学、免疫学、病原微生物、微生物学、细胞生物学、分子生物学、生物化学(本科为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相关专业)、医学专业药理学方向、药学专业药理学方向、中药学专业中药药理学方向、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药药理学方向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教研室教师 |
研究生博士 |
哲学、政治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教育学、历史学均可。 |
实验中心 |
实验室实验员 |
研究生博士 |
中药学、药物分析、生药学、药理学 |
针灸推拿学院 |
教研室教师 |
研究生博士 |
针灸推拿学、康复医学与理疗学、中西医结合康复学、中西医结合基础、中西医结合临床、免疫学、分子生物学 |
药学院 |
教研室教师或实验室实验人员 |
研究生博士 |
中药学、方剂学、药用植物学、中药鉴定、分子生物学、民族药学、炮制专业、生药学、化学、药学、化学工程、物理学 |
发展规划处 |
专业技术岗 |
研究生博士 |
管理学、医学、文学类 |
第二临床医学院 |
专业技术岗 |
研究生博士 |
胃肠外科学、普外科、肝胆外科、泌尿外科、乳腺外科、心胸外科、骨科、神经外科、产科、麻醉学、心脑血管介入、重症医学、呼吸内科、肾内科、消化内科、风湿免疫科、儿科、老年医学、肿瘤学、针灸推拿学、眼科学、耳鼻咽喉科学、口腔内科、医学影像学(放射)、医学影像学(超声)、病理科、中药学、检验 |
信息工程学院 |
教研室教师 |
研究生博士 |
电子科学与技术、通信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数学类 |
护理学院 |
教研室教师 |
研究生博士 |
护理学 |
医学人文学院 |
教研室教师或实验室实验人员 |
研究生博士 |
公共管理、法学、经济学、工商管理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行政管理、教育经济与管理、社会保障 |
骨伤学院 |
教研室教师或实验室实验人员 |
研究生博士 |
中医学、临床医学、康复医学与理疗学、人体解剖学 |
大学体育部 |
教研室教师或实验室实验人员 |
研究生博士 |
运动医学、体育学、康复医学与理疗学、运动人体科学、体育教育训练学 |
大学外语部 |
教研室教师或实验室实验人员 |
研究生博士 |
外国语言文学 |
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|
教研室教师 |
研究生博士 |
教育学(高等教育学、教育史、比较教育学、教育学原理) |
注:应聘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
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(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与管理办法)
1、住房补贴
按服务期年限,第三层次人才分别发放住房补贴6万元、15万元、30万元(含省财政补贴);学校委培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万元(含省财政补贴)。
注:省财政补贴在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,不重复发放。
2、安家费
按服务期年限,第三层次人才分别发放安家费6万元、15万元、30万元;学校委培博士不提供安家费。
备注:第三层次人才(博士)签订2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(含省财政补贴)12万元,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20万元,剩余10万元分2年发放,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40万元,剩余20万元分4年发放。
3、人才津贴:在享受省政府发放津贴的基础上,每月再发放津贴300元,服务期满,停止发放学校的人才津贴(含学校委培博士);
4、科研启动金:在课题标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,人文社科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3万元,自然科学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5万元(含学校委培博士);
5、职称待遇:按国家相关政策聘用;
6、工作条件:配备5000元以内的工作电脑壹台;提供花溪校区60M2左右公租房1套(按学校公租房相关规定执行);
7、全职引进人才可与学校签订2年、5年和10年的服务期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考核,并按服务年限兑现相关待遇。若2年或5年服务期合同满后,可续签合同至5年或10年,学校根据续签年限和相关规定兑现剩余待遇。学校委培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必须与学校签订10年的服务期合同;
8、服务期未到,引进人员单方面提出或要求终止协议(含调离、辞职、自动离职、解聘和自费出国留学)的,应按引进人才服务期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;
9、按聘任合同进行管理、考核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851-88233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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